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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启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Hongfei Jia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3,238,438,720.7829,475,190,861.781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76,036,218.2015,332,184,483.039.4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3,637,595.71467,404,025.7480.4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8,661,444,631.297,070,780,938.312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1)1,574,583,864.38950,584,632.646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0,763,440.19770,933,187.1236.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2)9.436.94增加2.49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注2)0.690.426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注2)0.690.4264.29

注1:本集团在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已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4年1至7月期间颁布的9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集团调整了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所得税、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对上述6个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追溯调整前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015,043.851,389,079,631.6511.66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0,763,440.19770,933,187.123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500,251,603.66618,146,444.53-19.07

因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注2: 因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已调整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年初至报告期末数,并对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7,057,704.83280,760,956.23主要系报告期内本集团出售联营公司及子公司股权所致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803,350.236,801,818.8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4,914,300.09417,929,157.66主要系报告期内本集团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87,514.71-3,694,499.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59,457,787.42-176,741,405.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49,359.13-1,235,602.76 
合计176,055,723.31523,820,424.1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107,35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920,641,31439.830不适用境内非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81,500402,556,10017.410未知不适用境外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3,200,06535,389,8311.530不适用未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19,661,02219,661,0220.850不适用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1,147,55616,370,4370.710不适用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0015,000,0000.650不适用未知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2,500,00012,000,0000.520不适用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4,247,9388,972,5150.390不适用未知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08,638,6720.370不适用境内非国有法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64,5368,306,1510.360不适用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20,641,314人民币普通股920,641,314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402,556,100境外上市外资股402,556,1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35,389,831人民币普通股35,389,83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19,661,022人民币普通股19,661,022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16,370,437人民币普通股16,370,437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8,972,515人民币普通股8,972,515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8,638,672人民币普通股8,638,67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306,151人民币普通股8,306,1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三、 重要事项

3.1 本集团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比例原因
预付账款283,453,667.80202,300,884.2440%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预付款增加造成
开发支出74,997,201.6348,950,334.5753%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研发项目所致
短期借款2,288,206,111.791,383,300,726.5965%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短期债务所致
应交税费412,747,932.00288,904,858.864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的各项税费所致
应付股利17,771,267.276,286,003.99183%主要系报告期内宣告分配的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129,100.0040,909,090.00130%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长期借款1,033,911,519.47126,318,141.8271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债务所致
利润表
项目本期余额上期余额变动比例原因
(2014年1-9月)(2013年1-9月)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516,778.4439,511,717.28-124%主要系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股价变动所致
投资收益1,462,900,176.62798,739,845.8583%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公司净利增长以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联营公司和子公司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38,512,060.4372,257,721.95-47%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营业外支出15,531,263.997,231,879.03115%主要系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及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309,981,421.35167,041,671.5586%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长以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联营公司和子公司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计提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原因
(2014年1-9月)(201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3,637,595.71467,404,025.7480.49%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化以及核心企业销售增加,回款良好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3,987,740.16-587,325,186.74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本集团增发H股及增加债务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2年8月6日,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本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完成人民币2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于2012年12月18日完成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2014年9月26日,本公司完成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5.15%;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本公司的银行贷款和补充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2. 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参与Chindex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美中互利”)私有化交易(以下简称“私有化交易”)以及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受让Chindex Medical Limited(以下简称“CML”)30%股权的议案,并向美中互利董事会独立委员会(以下简称“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修订后的私有化交易方案。根据修订后的私有化方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通过所投资的Healthy Harmony Holdings L.P.的全资附属公司Healthy Harmony Acquisition Inc.以购买美中互利公众股份和换股的方式与美中互利进行合并,完成私有化;受让美中互利公众股份的价格为每股24.00美元,其中:复星实业拟以合计不超过22,362万美元以及所持有的美中互利共计3,157,163股A类股票参与美中互利私有化。美国东部时间2014年4月18日,美中互利交易委员会接受上述修订后的私有化交易方案。上述私有化交易及受让CML30%股权的事项已经本公司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境内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包括反垄断申报)。美国东部时间2014年9月29日,Healthy Harmony Acquisition Inc.与美中互利已完成股份置换及合并。

3.3 本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上述9项会计准则中除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外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中执行,并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集团作为境外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已经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本集团在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本集团对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1,206,443,978.57元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时对年初余额进行了追溯调整,将长期股权投资年初余额991,621,088.37元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本集团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将由于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按照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投资收益。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包括由于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且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根据上述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调整了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所得税、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并对上述4个会计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1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比较期间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追溯影响
会计科目2014年1-9月2013年1-9月
追溯调整前发生额调整金额追溯调整后发生额追溯调整前发生额调整金额追溯调整后发生额
投资收益1,431,475,082.5831,425,094.041,462,900,176.621,383,399,844.53-584,659,998.68798,739,845.85
所得税费用302,125,147.847,856,273.51309,981,421.35313,206,671.22-146,164,999.67167,041,67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015,043.8523,568,820.531,574,583,864.381,389,079,631.65-438,494,999.01950,584,632.64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0,763,440.19-1,050,763,440.19770,933,187.12-770,933,18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500,251,603.6623,568,820.53523,820,424.19618,146,444.53-438,494,999.01179,651,445.52
会计科目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影响
2014年9月30日2014年1月1日
追溯调整前账面价值调整金额追溯调整后账面价值追溯调整前账面价值调整金额追溯调整后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4,319,603,703.622,943,813,173.787,263,416,877.404,501,744,912.272,967,381,994.317,469,126,906.58
未分配利润8,663,707,568.04-2,943,813,173.785,719,894,394.267,112,692,524.18-2,967,381,994.314,145,310,529.87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Simcere Holdings Limited持股比例7.97%--261,229,093.17261,229,093.17-
深圳市豪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00%--148,990,000.00148,990,000.00-
Saladax Biomedical, Inc.持股比例19.971%--138,750,292.58138,750,292.58-
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0%--118,530,000.00118,530,000.00-
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19%--113,850,000.00113,850,000.00-
其他长期投资 --210,271,702.62210,271,702.62-
合计---991,621,088.37991,621,088.37-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4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4年09月30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Simcere Holdings Limited持股比例7.97%--261,229,093.17261,229,093.17-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0%--201,180,000.00201,180,000.00-
深圳市豪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00%--148,990,000.00148,990,000.00-
Saladax Biomedical, Inc.持股比例19.971%--138,750,292.58138,750,292.58-
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0%--118,530,000.00118,530,000.00-
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19%--113,850,000.00113,850,000.00-
其他长期投资 --223,914,592.82223,914,592.82-
合计---1,206,443,978.571,206,443,978.57-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本集团对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而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权益性投资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进行了追溯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461,001,341.56-2,461,001,341.562,907,223,542.90-2,907,223,542.90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1,883,293.51-61,883,293.5160,158,451.41-60,158,451.41
合计-2,522,884,635.07-2,522,884,635.072,967,381,994.31-2,967,381,994.31

被投资单位交易基本信息2014年1月1日2014年09月30日
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907,223,542.90-2,907,223,542.902,907,223,542.90-2,907,223,542.90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0,158,451.41-60,158,451.4136,589,630.88-36,589,630.88
合计 2,967,381,994.31-2,967,381,994.312,943,813,173.78-2,943,813,173.78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本集团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将由于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按照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投资收益。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包括由于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3.5.2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引入离职后福利(特别是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概念以及明确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有关的规定。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5.3 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引入了单一的控制模式,以确定是否对被投资方进行合并。有关控制判断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及是否将该被投资方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改变本集团已确认的合并范围。

3.5.4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将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修订了有关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并重新评估了其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5.5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企业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进行列报等。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同时,本集团将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其他披露要求就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披露。

2.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明确估值技术和公允价值层次,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表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表述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保持了一致。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3.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明确了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是有助于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及相关的风险,以及这些权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要求拥有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均需要披露主要财务信息,并增加在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集团将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就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披露。

4.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更详细地澄清了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区分的要求,更详细地澄清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要求以及相关的披露要求以及引入了更详细的披露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集团将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其他披露要求就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披露。

3.5.6 其他

除了上述说明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及本公司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科目期初数及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科目期初数和当期发生数均无其他重大影响。

公司名称: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日期: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4-066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本公司会议室(通讯与现场相结合)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陈启宇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1月至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本公司在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全面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处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增设“集中采购与采购管理部”,主要负责本集团集中采购、战略供应商组建、信息化数据分析与平台建设、体系建设与制度建设等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4-067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

第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文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1月至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在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全面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处理。

经第六届监事会审核后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本集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经审核,对本集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集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集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集团201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4-068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上述9项会计准则中除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外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中执行,并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本公司作为境外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已经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并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本公司在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并按照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单位(“本集团”)2014年三季度及其比较期间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重新定义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明确了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根据该准则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重新梳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影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对于比较数据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影响如下:

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本集团对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而,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权益性投资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另外,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本集团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将由于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按照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投资收益。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包括由于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且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据此进行了追溯调整。

因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1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科目期初数、当期发生数和期末数以及比较期间的期初数和当期发生数的影响如下(人民币:元):

2014年三季度

 采用前采用会计准则采用后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年初余额 年初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9,932,095,207.56(991,621,088.37)8,940,474,119.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72,787,763.92991,621,088.372,664,408,852.29
资本公积4,501,744,912.272,967,381,994.317,469,126,906.58
未分配利润7,112,692,524.18(2,967,381,994.31)4,145,310,529.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5,332,184,483.03-15,332,184,483.03
股东权益合计17,664,514,157.44-17,664,514,157.44
 年初至9月30日发生额 年初至9月30日发生额
投资收益1,431,475,082.5831,425,094.041,462,900,176.62
所得税费用302,125,147.847,856,273.51309,981,421.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015,043.8523,568,820.531,574,583,864.38
净利润1,770,448,250.4523,568,820.531,794,017,070.98
 9月30日余额 9月30日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12,519,827,868.38(1,206,443,978.57)11,313,383,889.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81,738,526.771,206,443,978.572,388,182,505.34
资本公积4,319,603,703.622,943,813,173.787,263,416,877.40
未分配利润8,663,707,568.04(2,943,813,173.78)5,719,894,394.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6,776,036,218.20-16,776,036,218.20
股东权益合计18,385,058,135.32-18,385,058,135.32

2013年三季度

 采用前采用会计准则采用后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年初余额 年初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8,593,169,673.95(616,099,959.21)7,977,069,714.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54,122,878.62616,099,959.212,070,222,837.83
资本公积4,287,287,930.012,522,884,635.076,810,172,565.08
未分配利润5,703,028,462.15(2,522,884,635.07)3,180,143,827.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3,558,792,587.27-13,558,792,587.27
股东权益合计15,304,648,436.13-15,304,648,436.13
 年初至9月30日发生额 年初至9月30日发生额
投资收益1,383,399,844.53(584,659,998.68)798,739,845.85
所得税费用313,206,671.22(146,164,999.67)167,041,671.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9,079,631.65(438,494,999.01)950,584,632.64
净利润1,620,670,760.67(438,494,999.01)1,182,175,761.66

2、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企业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进行列报等。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同时,本公司将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其他披露要求就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披露。

3、合并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引入了单一的控制模式,以确定是否对被投资方进行合并。有关控制判断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及是否将该被投资方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改变本集团已确认的合并范围。

4、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明确估值技术和公允价值层次,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表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表述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保持了一致。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5、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将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修订了有关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并重新评估了其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引入离职后福利(特别是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概念以及明确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有关的规定。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明确了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是有助于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及相关的风险,以及这些权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要求拥有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均需要披露主要财务信息,并增加在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集团将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就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披露。

8、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更详细地澄清了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区分的要求,更详细地澄清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要求以及相关的披露要求以及引入了更详细的披露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公司将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其他披露要求就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披露。

除了上述说明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及本公司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科目期初数及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科目期初数和当期发生数均无其他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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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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