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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07,732,077,433.6798,839,549,618.8898,839,549,618.88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40,207,415.0026,280,139,595.7926,280,139,595.7915.83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19,687,124.32-364,558,952.62-364,558,952.62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28,797,093,443.0930,005,917,900.5030,005,917,900.50-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0,806,322.121,734,887,866.011,735,083,350.01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6,478,582.311,418,118,694.971,418,314,178.97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57.347.34减少1.2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10.41-7.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0.410.41-7.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10.330.33-6.0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68,24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92,881,09947.92448,028,673 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163,726,84424.32  境外法人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239,580,0005.01  国有法人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17,321,5122.45  国有法人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68,400,0001.43 质押68,4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泰安平和投资有限公司 62,968,8141.32  境内非国有法人
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1.25 质押6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2,874,5511.11  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藏泰鸿投资有限公司-4,701,00424,500,0000.51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1,400,0000.45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44,852,426人民币普通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1,163,726,844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239,580,000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17,321,512人民币普通股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68,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泰安平和投资有限公司62,968,814人民币普通股 
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西藏泰鸿投资有限公司24,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1,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706,478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15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应收合营公司借款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38%,主要是公司房地产企业本报告期收回土地保证金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38%,主要是公司水泥板块企业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57%,主要是公司水泥板块企业项目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38%,主要是公司水泥板块企业矿山剥离费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支付上年计提的税费所致。
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73%,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应付短期融资券较年初增加12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64%,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5%,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39%,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本溢价所致。
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77%,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一般风险准备较年初增加3397%,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财务公司计提风险准备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21%,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坏账损失及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3%,主要是公司的合营联营企业本报告期业绩同比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71%,主要是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同比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8%,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同比减少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8%,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收到的参股公司分红同比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3%,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投资活动同比减少所致。
收购子公司及其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无收购子公司业务所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无处置子公司业务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所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4%,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发行债券同比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4%,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偿还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备注
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限售股份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金隅集团承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交易方式转让认购的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448,028,673股A股股票。2014年3月26日—2017年3月26日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政部在2014年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其中部分准则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金隅股份作为A+H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已提前执行了上述会计准则。

3.5.1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影响

3.5.2 其他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4-05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会计资料在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本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3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作出了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 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 2014 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文件精神,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公司作为A+H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提前执行了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变更情况及影响

变更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引起的重新计量,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和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均在资产负债表中立即确认,并在其发生期间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计入股东权益,后续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对合并报表影响:本公司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13年初资本公积237.20万元、盈余公积35.64万元、未分配利润535.17万元,调减2013年初长期应付款808.01万元;调增2012年末未分配利润362.44万元、资本公积445.57万元,调减2012年末长期应付款808.01万元。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变更情况及影响

变更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除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之外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合并报表影响:本公司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13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92.60万元,调减2013年初长期股权投资1192.60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4-05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5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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