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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次审议三季报的董事会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董事均参加表决。 1.5公司董事长罗宁先生、总经理孙璐先生及财务总监李向禹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列报,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根据新的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金额为40,266,815.25元。 3.1.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有关会计政策并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4 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的企业范围内实行。根据规定,公司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除上述外,未变更部分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列报,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根据新的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金额为40,266,815.25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情况 上述五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4-4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郑力女士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郑力女士已超过在企业兼职的年龄界限,故郑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力女士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郑力女士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尽快推举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郑力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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