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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清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建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余额增加14902.07万元,增长93.10%,主要原因是新增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尚未使用完毕。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余额增加390.46万元,增长58.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82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购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导致增值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13863.40万元,增长30.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结转了完工项目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余额增加2759.02万元,增长48.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及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6、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4115.02万元,增长105.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结转所致。 7、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余额减少232.13万元,下降44.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了摊销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余额增加4275.71万元,增长40.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项目购买设备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减少224.12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余额增加8515.31万元,增长242.81%,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增加25046.25万元,增长113.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所致。 12、报告期末专项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增加95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与连续玻璃纤维涡卷毡项目有关的财政补贴所致。 13、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余额减少36.4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合资子公司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未能实现盈利所致。 二、收入、利润项目: 1、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5.47万元,增长了612.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应收玻璃钢设备工程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11.90万元,增长211.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确认对参股公司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70.15万元,下降35.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3.33万元,增长64.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了部分固定资产所致。 5、报告期内,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74.52万元,下降32.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下降所致。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9.61万元,下降73.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甘肃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交纳所得税及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426.81万元,增长632.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609.84万元,增长277.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项目补助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38.84万元,下降53.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支付给职工工资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7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以前年度房产合作项目转让款所致。 5、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65.89万元,增长265.89%,主要原因是收到投资单位(如皋市农村商业银行及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670.36万元,增长1670.36%,主要原因是收回房产项目转让款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117.68万元,增长85.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170万元,下降79.7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对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本报告期内没有所致。 9、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5947.68万元,增长48.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77.3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913.23万元,增长56.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所致。 12、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85.04万元,增长96.56%,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26698.26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所致。 14、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66.99万元,增长44.20%,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支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257.61万元,增长169.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开具的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779.99万元,增长4134.63%,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借款所致。 17、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民币汇率升值减缓所致。 18、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361.6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19、报告期内,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428.24万元,增长1212.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顾清波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4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含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已于2014年10月21日实施,公司股本增至22,848.80万股。因此,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2,848.80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附后。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76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48.80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757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外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2000万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2848.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外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2000万股。”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4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15:00至2014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1月12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九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15:00至2014年11月14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 / 25918485 / 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任正勇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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