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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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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5TitlePh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傅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奇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603,310,566.698,200,848,960.361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230,276,355.913,103,808,315.154.07%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701,232,625.9529.52%4,613,049,686.244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2,961,869.58439.30%126,468,040.7615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5,440,011.271,117.05%136,938,668.29155.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80,421,068.10582.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11439.05%0.1388158.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11439.05%0.1388158.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0%420.00%3.99%158.8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9,689.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411,514.42主要是祖代种鸡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补贴收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516,270.00系豆粕期货交易产生的损益,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694,690.00元;平仓损益-9,821,580.00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56,920.46主要是废品收入和赞助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3,102.56 
合计-10,470,627.5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2,30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1.55%469,587,3200质押66,000,000
傅长玉境内自然人4.37%39,813,52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72%24,804,119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61%23,742,8510  
苏晓明境内自然人1.43%13,065,983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1%11,947,90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其他1.23%11,172,1900  
傅芬芳境内自然人1.19%10,798,9408,099,205  
许自作境内自然人1.18%10,709,74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2%10,178,547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469,587,320人民币普通股469,587,320
傅长玉39,813,520人民币普通股39,813,52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4,804,119人民币普通股24,804,11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742,851人民币普通股23,742,851
苏晓明13,065,983人民币普通股13,065,983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947,903人民币普通股11,947,90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11,172,190人民币普通股11,172,190
许自作10,709,743人民币普通股10,709,7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178,547人民币普通股10,178,54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和公司董事傅芬芳女士分别持有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87.50%和12.50%的股权;傅光明先生与傅长玉女士系配偶关系,傅芬芳女士系傅光明先生和傅长玉女士之女;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及傅芬芳女士三人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许自作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017,362股。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0,000,000股全部为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类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294.06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已全部到期收回。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值较年初增加了10,315.72万元,增幅为44.89%,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而且得益于食品安全优势显著,在优质大客户的市场份额大幅提升。公司对有信用账期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增加,期末应收货款相应增加。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1,754.51万元,增幅117.26%,主要是公司预付大宗原料采购款增加。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615.78万元,增幅为1,326.82%,主要是应收保险理赔款、公司代垫款项以及大宗原料期货保证金。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12.75万元,增幅3,460.11%,主要是正在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财产以及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

6)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5,330.11万元,增幅35.13%,主要系子公司浦城圣农“年产1.2亿羽肉鸡工程及配套工程”、欧圣实业“年产6,000万羽肉鸡工程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增加。

7)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405.09万元,增幅为1,009.97%,主要是维修中心承租厂房的改造支出。

※负债类项目

1)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年初全额增加869.47万元,系公司期末持有的豆粕期货合约较公允价值的浮动损益。

2)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全额增加11,437.00万元,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应付票据结算方式。

3)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5,507.33万元,增幅为155.54%,系期末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4.82万元,减幅43.33%,主要是应交印花税和增值税的减少。

5)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1,713.92万元,增幅35.38%,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14年 9月分别发行了5.50亿和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均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期末应付短融利息相应增加。

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2,750万元,减幅91.67%,主要是本期清偿了到期的3,000万元长期借款。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了54,836.75万元,增幅为68.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5.50亿元和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4亿元,但清偿了到期的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4亿元。

8)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全额增加12,750万元,系子公司欧圣实业本期新增的工程项目专项借款。

※权益类项目

1)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12,646.80万元,增幅38.22%,系报告期内经营盈利增加。

2)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4,062.20万元,增幅51.25%,主要原因是:A、子公司欧圣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收到外方股东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增资款13,720万元。B、子公司福建欧圣农牧有限公司收到外方股东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增资款1,960万元。C、欧圣农牧及欧圣实业本期亏损由外方股东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按其股权比例承担1,617.80万元。

※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8,849.60万元,增幅43.06%,主要原因是,随着欧圣农牧自有鸡场和浦城圣农第一阶段6000万羽肉鸡项目的投产,本公司产能持续扩大,销售量大幅增加,加之销售价格的回升,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增幅高于销售量的增幅。

2)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78.06万元,减幅75.06%,主要原因是随着欧圣农牧自有鸡场的逐步建成投产,本期房产租赁业务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

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28.92万元,增幅65.47%,主要原因是销售量较去年增加31.76%,且产品运价提高,产品运输费用增加,另外,商超业务发展较快,商超渠道相关费用开始快速增长。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416.28万元,增幅60.39%,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持续扩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和浦城等新项目筹措、储备资金,增加了银行借款和短期融资券等有息负债,利息大幅增加。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2,709.32万元,减幅55.21%,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原因是,进入2014年第二季度以来,行业去产能化进程加速,加之H7N9流感的影响逐渐消退,国内鸡肉的价格开始逐步回升,报告期内仅第一季度末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第二、第三季度末已无需计提。

6)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减少869.47万元,系公司期末持有的豆粕期货合约较公允价值的浮动损益。

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73.36万元,减幅1,344.69%,主要受报告期内豆粕期货合约平仓的影响。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925.98万元,减幅67.60%,主要原因是上期公司获得的拆迁补偿和禽流感相关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69.19万元,减幅59.95%,主要是报告期内赞助费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子公司欧圣农牧设备故障损失较大。

10)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4.16万元,减幅为152.94%,原因是本期公司虽有盈利,但受上年度可弥补亏损影响,无需计提所得税费用。

※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收益质量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04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153.69万元,增幅582.17%,原因为:一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9,009.43万元,增幅43.42%。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销售数量增加31.7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8,849.60万元,增幅43.06%。二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7,111.76万元,增幅16.98%,低于销量的增幅,主要是:A、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营业成本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266.35万元。B、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和薪酬水平提高,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308.53万元。C、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482.72万元。

2)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41,770.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888.41万元。在全行业亏损的艰难时期,公司发挥资金优势,仍然积极建设新产能,逆势扩张,不但持续扩大了市场份额,巩固了公司在优质大客户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而且在行业复苏之际为公司抢得了市场先机。

3)报告期内,公司保持着较强的融资能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735.24万元,仍处于较高的净流入水平,为公司逆势扩张建设新产能提供了坚强保障,但筹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57,147.86万元,减幅为38.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A、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共计15,67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4.66万元。B、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较上年同期增加55,000万元,本期支付到期的短期融资券40,000万元,合计影响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5,000万元。C、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47,025万元,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6,144万元,合计影响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63,169万元。D、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733.42万元。

4)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318.78万元,增幅为125.88%,主要是子公司外方股东投入资本金受美元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0.48,与年初保持一致;速动比率为0.28,较年初的0.25高0.03;资产负债率62.04%,较年初的58.81%上升了3.23个百分点。偿债比率的变化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浦城圣农项目和政和欧圣实业项目建设储备资金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和短期融资券。目前,公司仍保持较好的偿债能力,也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偿债比率的控制,使整体筹资管理的风险可控。

※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1.86次,较上年同期略减少了2.23次,主要原因是,得益于食品安全优势显著,公司在优质大客户的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期末信用账期内的应收货款相应增加。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16.70天,保持稳定、较高的水平,显示了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良好的管理能力,也体现出公司产品较强的竞争力。

2)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为5.61次,较上年同期增加了0.61次,存货周转天数为65.06天,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周转速度快、变现能力强,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存货管理能力和产品处于较好的销售状态。

※盈利能力及收益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46.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03%。盈利提升主要得益于鸡肉销售价格上涨、主要原料豆粕采购价格下降以及公司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和积极建设新产能。

经历了长时间的全行业亏损,国内白羽肉鸡行业因经营亏损、资金紧张、行业内达成缩减祖代鸡引种数量的共识等因素,去产能趋势较为明显,鸡肉的价格得以回升。同时,政府和民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的提升,令公司一体化全产业链带来的产品品质优势凸显而出,公司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加上公司新产能的投产,公司在优质大客户的市场份额大幅提升,在优质大客户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公司始终坚守的品质优势以及逆势扩张为公司业绩反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公司鸡肉销量增长31.76%,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06%。营业收入毛利率为10.27%,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0.33个百分点,上升原因是报告期内鸡肉销售价格上涨了7.61%和鸡肉单位成本下降了3.37%。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着良好的现金获取能力,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04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2.17%,保持较高的净流入水平,并远远高于净利润,体现了公司收益质量良好。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8月27日披露了相关内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该项目的申报工作。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4年08月27日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圣农实业公司控股股东圣农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傅长玉、傅芬芳向公司承诺:"在我们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贵司期间,我们以及我们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贵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与贵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从事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2)投资、收购、兼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从事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向与贵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2008年01月31日长期有效承诺事项在承诺日至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
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圣农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一律严格遵循有偿、公平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并依据圣农发展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损害圣农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08年01月31日长期有效承诺事项在承诺日至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
控股股东圣农实业如圣农发展因受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圣农实业将按其出具的《担保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范围为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011年11月28日公司全部偿付公司债本息之日前均有效承诺事项在承诺日至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

 公司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本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以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2011年11月29日公司全部偿付公司债本息之日前均有效承诺事项在承诺日至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
公司公司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只要本期债券尚未偿付完毕,其将严格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履行如下承诺:1、对兑付代理人付款的通知。公司应按照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息及其他应付相关款项(如适用)。在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的北京时间上午10点之前,公司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下述确认:公司已经向其开户行发出在该到期日向兑付代理人支付相关款项的不可撤销的指示。2、登记债券持有人名单。公司应每年(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有关登记托管机构提供)更新后的登记债券持有人名单。3、办公场所维持。公司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4、关联交易限制。公司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抵押或质押限制。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公司不得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资产、财产或股份(或股权)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除非:(1)该等抵押或质押在交割日已经存在;或(2)交割日后,为了债券持有人利益而设定抵押或质押;或(3)该等抵押或质押的设定不会对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而设定抵押或质押。6、资产出售限制。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公司不得出售任何资产,除非(1)至少50%的对价系由现金支付;或(2)对价为债务承担,由此公司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解除某种负债项下的全部责任;或(3)该等资产的出售不会对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7、信息提供。公司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在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公司年度报告已公布后,尽可能快地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三份(视情况确定)经公布的审计报告,并可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公布的审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8、违约事件通知。公司一旦发现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1款所述的违约事件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附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违约事件签署的证明文件,详细说明违约事件的情形,并说明拟采取的建议措施。9、合规证明。(1)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文件。公司依法公布年度报告后的14日内,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证明文件,说明经合理调查,就其所知,尚未发生任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1款所述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的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上述事件则应详细说明。(2)安慰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须每年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安慰函,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各项承诺和义务。10、重大事件通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应在该等情形出现之日起5日内以通讯、传真、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担保人:(1)预计到期难以偿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2)订立可能对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3)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4)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5)发生重大仲裁、诉讼可能对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6)拟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可能对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7)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中有关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约定;(8)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9)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以及(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11、信息披露。公司应依法履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信息披露文件。12、上市维持。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13、自持债券说明。经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公司应立即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至少两名公司董事签名。14、其他。公司应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2011年12月21日公司全部偿付公司债本息之日前均有效承诺事项在承诺日至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圣农实业公司控股股东圣农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傅长玉、傅芬芳向公司承诺:"在我们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公司违规向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提供借款或者公司违规向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借入款项的议案时,我们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公司因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与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借款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我们愿意对公司因受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等额补偿,我们对上述补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责任。"2008年01月31日长期有效承诺事项在承诺日至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4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14,50022,50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1,974.9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行业去产能效果较显著,供需环境得到改善,鸡肉价格较上年回升。2、随着政府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重视和关注程度的提高,公司一体化产业链带来的产品品质、客户结构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核心优势愈加显著,优质大客户订单保持量增价升的良好势头。3、公司继续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增收节支成效进一步显现,经营效益有望保持提升。4、公司发挥资金优势,逆势扩张,抢得市场先机。全资子公司浦城圣农的第一阶段“年出栏6000万羽肉鸡”项目将全面达产,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5、受第三季度玉米采购价格上涨和第四季度保温费等养殖成本将增加的影响,业绩增速有所 回落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更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融资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融资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高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起,财政部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更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2、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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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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