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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4-03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将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详见同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6)。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4-03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4-03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无影响。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故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了变更或调整。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4-03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10月31日14:00在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厅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情况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会议进行现场法律见证。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蔡学恩、鲁黎、黄鑫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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