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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A份额第一个运作周期内首个折算基准日次日起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福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及每个开放期(第 4 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开放期(第 4 个开放期除外)的首日公告。 计算公式如下: 双福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利差 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计算双福 A 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双福 A 的每个开放期(第 4 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该年约定收益率适用于双福 A 折算基准日次日(运作周期第一次开放期前,为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或基金成立日)(含)到下个双福 A 折算基准日(含)的时间段。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期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期适用的双福 A 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 0%(含)到 2%(含)。双福 A 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双福A第一个运作周期的利差值确定为1.35%。 此次为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双福A的第 1个开放期,开放期首日为2014年11月5日,折算基准日为2014年11月6日。鉴于2014年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00%,因此双福A在首个折算基准日次日(即2014年11月7日)起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95%(=3.00%×1.2+1.35%)。 风险提示: 双福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了解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4日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15:00至2014年11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1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冯志斌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11,056,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11,056,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㈠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继德)。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情况如下: 郑继德所得票数为111,056,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郑继德所得票数为1,821,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郑继德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江良、李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钱景财富为代销机构、 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钱景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北京钱景财富自2014年11月5日起为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德邦优化配置;基金代码:770001)、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德邦德信;代码:167701)和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简称:德邦德利;基金代码:A类:000300、 B类:000301)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申购金额的最低限额为100元,具体以北京钱景财富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及基金转换业务(德邦德信目前不参与转换)等业务。 自2014年11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北京钱景财富非现场交易(网上交易和手机端交易)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注:基金转换业务不享受优惠政策。) 投资者在北京钱景财富办理上述业务需遵循本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最新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北京钱景财富网站:www.niuji.net 4、北京钱景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4-038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披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7),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5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2014年10月22日及2014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2及临2014-03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细节进行进一步完善和确认。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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