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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7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波士顿电池公司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1月3日,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与波士顿电池公司(Boston-Power,Inc.)(以下简称"波士顿电池")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公司拟在对波士顿电池进行的财务、法律尽职调查的结果满意的情况下,按照0.4449282美元之每股购买价通过增资【3000-6000】万美元之方式认购波士顿电池优先股。

  本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投资金额及方式等相关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则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波士顿电池 2005年成立于美国波士顿,主营业务为:基于以下锂离子电芯的电池组、电池模块、电动车电池包及系统:

  Swing :具有高能密度、长久使用寿命以及安全等特点,以满足各式储能设施及交通工具的需求。

  Sonata : 具有长久使用寿命、快速充电、及环保电池等 特点,适用于众多便携式电子产品。

  波士顿电池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以下甲方指赣锋锂业,乙方指波士顿电池)

  1、甲方将在对乙方进行的财务、法律尽职调查的结果满意的情况下,按照0.4449282美元之每股购买价通过增资【3000-6000】万美元之方式认购乙方优先股。

  2、乙方将把增资款用于扩大产能,甲方将获得乙方一个董事席位。

  3、乙方将尽可能提供详尽真实的信息给甲方,并对甲方负责尽职调查的团队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本备忘录不是具有约束力或可强制履行的协议或者项目合同,也不在双方之间设定实施任何行为的义务,无论该行为是否在本备忘录中明确规定应实施还是拟实施。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波士顿电池的合作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本谅解备忘录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除对双方保密性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外,其他条款只代表双方目前对于所预期合作关系的意愿表达,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10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

  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茂硕电源,股票代码:002660)自2014年9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4年9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201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及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机构等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包括尽职调查、方案论证、审计及评估等。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从2014年11月5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4-09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唐人神,证券代码:002567)自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4-030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及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的通知,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及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中金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乔飞先生因申请离职,中金公司安排保荐代表人徐康先生接替乔飞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执行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及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中金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徐康先生和丁宁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徐康先生简历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附件:徐康先生简历

  徐康,男,保荐代表人,拥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具有十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经担任2007年中海油服、2008年金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以及2008年江西铜业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5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6号文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或"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其中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6.5亿元。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70%-5.3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2014年11月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7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4年11月5日面向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2",简称为"14武控01",于2014年11月5日、2014年11月6日和2014年11月7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4年1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7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之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62,940,880
更正后: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3,283

除上述更正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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