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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4-6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月3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58)。 现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11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4年12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新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4年12 月4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4-6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3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1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加速公司发展,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公司同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交易相关方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交易相关方拟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效顺利进行,自《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公司需向交易方支付1.5亿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易相关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11.88%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同时,标的公司为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向交易方支付1.5亿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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