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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0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金地集团总部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2人,孙聚义先生和陈爱虹女士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徐家俊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表决,上述议案取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达先生和陈圆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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