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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0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忠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5名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在归还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后,继续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用途为原料采购),公司为上述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应付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用于支付原材料款等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1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佳洋食品”)在归还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后,继续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用途为原料采购),公司为上述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应付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湛江佳洋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1日,注册地址为湛江遂溪县岭北镇374省道旁,法定代表人为易泽喜,现注册资本29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0%股权。主要经营范围为:水产品收购、冷冻、养殖、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鱼粉、虾粉、饲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购销;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销售。 湛江佳洋食品2013年度(或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度三季度(或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元):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方名称: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5、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湛江佳洋食品因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用于原料采购。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上述债权金额之和, 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该项担保,同时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1、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百洋食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11,200万元,实际贷款额为11,200万元(其中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实际贷款4,000万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实际贷款4,5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邕宁支行实际贷款2,700万元);2、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食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10,250万元,实际贷款额10,250万元(其中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实际贷款4,000万元,广西北部湾银行实际贷款2,100万元,桂林银行南宁分行实际贷款2,150万元;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实际贷款额为2,000万元);3、为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授信担保2,000万元,实际贷款额为2,000万元。 以上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共计23,45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3,450万元,连同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湛江佳洋食品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2,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450万元(因目前湛江佳洋食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借款2,000万元尚未归还,在还贷后对外担保额度将不存在2,000万元重复计算额度的情形),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3年12月31日)的18.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年12月31日)的27.91%。 除前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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