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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9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1日下午13:30在芜湖市国信大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晓光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庄明福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审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张俊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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