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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4】第 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就问询函所列事项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688.21万元、4686.41万元,较期初分别增长769.64%、675.64%,请分应收款项对方列示每笔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对方名称、余额、形成原因、预计兑付日期、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等,并说明上述会计科目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 回复: 1、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5,919.13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准油化工开展铁精粉贸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预付5,000万元。后经双方协商中止该合同,收款单位以5,4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其中5000万元一张,汇票到期日为2014年9月22日;200万元两张,汇票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2日)的方式退还,造成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有较大增加。该票据的出票方为: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由哈密市尧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背书转让给准油化工,其中包含未及时退款的资金占用费400万元。截止目前,5000万元的汇票仍未兑付,公司按照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即2014年10月2日,由应收票据转入其他应收款。公司与商业承兑汇票的转让人(尧铭矿业)和出票人(德棉股份)有关人员多次沟通、交涉,得到了2014年12月22日前兑付的口头承诺。公司将在出票人承诺的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如上述商业承兑汇票不能按上述承诺期限兑付,公司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追索,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提供石油技术服务及销售化工料的客户,部分款项以承兑汇票支付。 2、预付账款增长的原因: (1)公司在建工程克拉玛依研发中心预付施工方备料款及进度款,期末该项目预付账款余额增加约2,465.49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新购设备预付款项,因设备均在调试验收阶段,未办理结算,导致预付账款增加约240万元。 (3)期初处于生产淡季,公司大部分业务未开工,报告期内进入生产旺季,公司预付生产施工所需材料、油料、工程款等款项增加。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2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9.54万元,请说明原因。 回复: 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从上表数据可知,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对比,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总计增加3,961.46万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具体原因为: (1)报告期内,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增加,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比例提高; (2)公司主要客户本年度加强资金控制、严格各级审批程序,付款周期拉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公司客户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下属各油田分公司,信誉度高,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自 2014 年 10月 10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本次重大事项涉及收购哈萨克斯坦(以下简称“哈国”)目标公司股权,其主要资产为一油田勘探区块,公司作为收购方之一参与收购。截至目前,公司以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对目标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财税尽职调查已委托在哈国有从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积极开展;对勘探区块的地质储量报告和开发设计方案,公司已从目标公司获取了相关资料,并委托国内研究院进行研究;已委托国内有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作为审计、评估机构,因涉及办理相关人员出境手续,目前正在办理邀请函。公司将进一步统筹安排,加快相关工作的推进。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对公司影响较大,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11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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