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8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272,403,0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66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7人,代表股份3,962,8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8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69,343,3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26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3,059,6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01,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24%;反对1,001,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61,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4.7334%;反对1,001,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5.26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董一平 3、 结论性意见: 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