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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5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2:00时在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49,314,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148,486,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27,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星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49,314,204股。其中:148,523,89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790,31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18,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88.72%;反对790,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1.2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49,314,204股。其中:148,540,99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265,36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507,8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49,314,204股。其中:148,523,89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265,36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524,9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怀宇、马浩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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