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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4-56 债券代码:112018 债券简称:09津滨债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摘牌日: 2014年11月18日(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5日 兑付兑息日: 2014年11月26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11月26日支付2013年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25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根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9年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9津滨债 3.债券代码:112018 4.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 6.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7.2%,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68个基点至7.88%,并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债券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0.债券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0年起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1.兑付登记日:2014年11月25日为本期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年期利息。 12.债券兑付日:2014年11月26日 13.债券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9年12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7.88%,本次本息兑付每手(面值1,000元)“09津滨债”派发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078.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本息为1063.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本息为1070.92元。 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本金金额为70,000万元,本期付息金额为5516万元(含 税)。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和兑付日 1.摘牌日: 2014年11月18日(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2.兑付债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5日 3.兑付兑息日: 2014年11月26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至2014年11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9津滨债”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次兑付的本金和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2区B座 联系人:于志丹 李文辉 电话:022-6622 3226 传真:022-6622 3273 2.主承销商: 名称: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联系人:林森 电话:010-6653 8666 传真:010-6653 8566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22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593 8081 传真:0755-2598 7133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4-57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 11 月 21日(星期五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5:00至2014年1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2区B座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计投票议案) 4、审议关于《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换届选举决议公告》《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第 1 项-3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4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4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4年11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9日和2014年11月20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2区B座420);邮编:300457;联系电话:022-66223204;联系传真:022-66223273;联系人:于志丹先生、 李文辉女士。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7 2.投票简称:津滨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津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总议案(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 1-3 项议案的子议案仍须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 1-3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议案 4 至议案 6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4—6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不包括累计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和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股东根据申请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户名”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它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的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它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于志丹先生、李文辉女士;联系电话:022-66223204;联系传真:022-66223273;电子邮箱:liwenhui1221@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决议公告》 (三)《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1 月 1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议案 4 至议案 6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 1-3 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表决时应当以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申报股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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