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4-08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22日,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信阳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信阳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榕基")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参与竞买宗地编号为P2014-2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详见2014年9月23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号)、《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号)。 2014年10月15日,信阳榕基参与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以总价人民币157,648,946元竞得编号为P2014-23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86,620.30平方米),并与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确认信阳榕基为宗地编号为P2014-230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具体详见2014年10月21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取得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号)。 近日,信阳榕基已与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信阳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土地面积:86,620.30平方米 3、土地位置:南湾湖风景区南湾办事处二号桥村 宗地编号:P2014-2302号 4、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面积5.197218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3.464812公顷 5、容积率:1.2-1.5 6、绿地率(%):不低于40% 7、建筑密度(%):不高于30% 8、出让年限:其他商服用地40年;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 9、成交价格:人民币157,648,946元。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信阳榕基本次竞购土地成功后,公司将构建一流的软件研发及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公司的基础技术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服务水平和品质,更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实现规模化的发展战略。 三、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4-02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11月14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1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至2014年11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蒋纬球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032,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07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80,086,9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945,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8,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2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113,0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1,945,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2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1,457,5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575,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为2,058,757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83,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7%;反对575,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刊载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4-4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8日,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11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上述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仍在全力推进中,相关各方正积极就有关事项进一步磋商。鉴于该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因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4-042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艾迪西,股票代码:002468)自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2014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5)。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1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6、2014-037、2014-039、2014-040)以及于2014年11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开展筹划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艾迪西,股票代码:002468)自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洪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8日,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济川控股将其持有的16,916,667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27日。上述质押已于2014年11月14日在华泰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川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16,757,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13%,其中质押股票合计64,916,667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56%,占公司总股本的8.31%。 特此公告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49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