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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3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至2014年11月1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林路1号 公司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晓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9,926,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086%。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9,880,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073%。 3、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3%。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926,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926,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罗剑烨、刘梦飞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6(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旭日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4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58,27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0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58,022,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8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2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52,0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18,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52,0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18,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田丰、高佳力 3、结论性意见: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4-42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8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4]1197号),该批文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股票代码:000035 股票简称:中国天楹 编号: 2014-5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和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述事项分别经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和2014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5月29日、2014年6月19日、2014年9月26日、2014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14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地址和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1、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变更为"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2、公司注册资本由 "56710.4959万元人民币"变更为"61927.8871万元人民币" 。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11 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32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4-054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天桥先生的书面辞职信。陈天桥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陈天桥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陈天桥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股东大会选出新的独立董事之前,陈天桥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谨向陈天桥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长江证券为银华永益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11月21日起,长江证券开始代理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简称:永益A,代码:161828)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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