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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4-06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大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4年11月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的15.2亿元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期限5年,并按1%标准收取担保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4-06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事项概述 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铎")的15.2亿元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期限5年,并按1%标准收取担保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决策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即可办理,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公司重庆金铎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0月8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阳公桥108号1幢; 4、法定代表人:盛华平; 5、注册资本:1亿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新产品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金铎100%股权,重庆金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截至2014年10月31日,重庆金铎资产总额19,000万元,负债总额为9,000万元,净资产10,00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重庆金铎15.2亿元借款提供全额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55.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7.28%;公司本次为重庆金铎借款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7%,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2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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