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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降薪职工莫成“陪葬品”

2014-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毛开云

  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明年初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金融央企老总或将减薪百万。

  根据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然而,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高管降薪,职工是否跟着降,不少央企的职工对此表示“很担心”。笔者认为,高管降薪,职工不能成为 “陪葬品”!

  高管降薪势在必行。姑且不说高管拿了这么多年十多倍甚至几十倍于职工的工资,即使降薪后拿职工工资的7-8倍,依然还是高薪。改革方案中说的是高管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其实大家都清楚,没有高管会拿7倍的,肯定要拿8倍。7倍与8倍,只有一倍之差,但已是职工的全部工资了,高管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高管和职工做的工作不同,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但这个不同,用7-8倍于职工工资来体现无论如何说都已经体现了高管的权威和价值。职工必须天天到岗,天天做具体工作,天天创造价值;而作为高管,也许不必天天到岗,不必天天受着各种约束。职工的工作时间是固定的,高管的工作时间是自由的,其他不说,单这一点,高管也该知足了。

  高管工资从职工的12倍左右下降到7-8倍,高管肯定不适应。但是,高管降薪是新常态,不适应也必须慢慢适应。而高管在适应新常态的过程中,不能在职工工资上打主意,更不能拉职工作为“陪葬品”。要知道,职工与高管的收入差距过大,本身就不符合国有企业的性质,如果再直接或变相降薪,职工情何以堪。国家明确提出收入分配要“提低限高”,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但在现实中,职工涨10%往往赶不上高管涨1%。从高管自身利益的角度看,只有把职工工资的基础打牢了,才能提供有效的激励,才能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而在同样倍数的情况下,高管自己的工资也才能得到提高。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职工的稳定,央企这座高楼大厦必定摇摇欲坠,高楼大厦之顶层的高管必定也不好过。只有职工的工资保障了、提高了,央企才有发展壮大的坚实根基,高管才有7-8倍于职工工资的基本来源。

  万丈高楼平地起。国家的发展要依靠人民,央企的发展离不开职工。倘若职工成了央企高管降薪的“陪葬品”,这样的央企最终只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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