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11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54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11月1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4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授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次展期协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次展期协议》是对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6月27日签署《借款合同》、及2012年6月27日签署的《展期协议》及2013年6月27日签署的《二次展期协议》的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中,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董事会9名参会董事中,关联方董事鲜先念先生、彭陵江先生、唐昌明先生、白忠孝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次展期借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55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2014年11月21日,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实有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品种,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项投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56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兴地产")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拟利用自有或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或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或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自有或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或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或闲置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或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或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或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或闲置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或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57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重庆财信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三次展期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关联交易内容: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6月27日签署《借款协议》,向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37亿元,用于补充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流动性资金,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根据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经营需要,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签署了《展期协议》、于2013年6月27日签署了《二次展期协议》。期间,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分次偿还部分本金。2014年6月26日《二次展期协议》到期;截止2014年6月26日,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向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86,288,859.15元。根据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目前经营需要,拟再次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次展期协议>,期限为1年,继续向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关联方回避事宜:

  鉴于财信集团是本公司的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3、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6月26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国兴公司与财信集团在2013年6月27日签署的《二次展期协议》将到期,重庆国兴公司拟与财信集团签署《三次展期协议》,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鉴于财信集团是公司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次展期协议>的议案》已经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9人,实到9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鲜先念先生、彭陵江先生、唐昌明先生、白忠孝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叶剑平先生、赵万一先生、彭启发先生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18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5层,注册资本为7.16亿元,法定代表人是卢生举,税务登记证号码为渝国、地税字500105202818791号,主营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农业及旅游业项目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以下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实际控制人是卢生举。

  财信集团是本公司的股东,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展期借款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86,288,859.15元。

  (二)三次展期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如因乙方开发重庆"国兴·北岸江山"项目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双方另行商议。

  (三)三次展期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四)还款方式:

  1、还本方式:乙方应在所开发的重庆"国兴·北岸江山"项目形成销售收入、且不影响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尽快向甲方一次或分次偿还本金。

  2、付息方式:乙方一次或分次偿还本金时一并计算并支付相对应的利息。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保证了重庆国兴公司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体现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鉴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不高于市场价格,本次关联交易并不会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签署了《二次展期协议》,年初至6月26日产生的借款利息为人民币3,194,180.25元。

  2014年1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同意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向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所开发国兴北岸江山项目的工程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重庆国兴公司于3月5日偿还了该笔借款,该笔借款的利息为人民币170,833.33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将《三次展期协议》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三次展期协议》体现了公司股东在资金上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2、《三次展期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为"同期央行公布的对应期限贷款基准利率",该利率水平有利于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合理的财务成本开发"国兴北岸江山"项目。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此次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2011年董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以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重庆国兴公司与财信集团于2011年6月29日签署《借款合同》,财信集团为重庆国兴公司项目开发及上市公司正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借款合同》2012年6月28日到期;后重庆国兴公司与财信集团于2012年6月27日签署《展期协议》,于2013年6月27日签署《二次展期协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拟由重庆国兴公司与财信集团签署《三次展期协议》,保障公司下属项目开发建设;

  2、公司通过此次与财信集团的关联交易,以合理的市场利率水平使重庆国兴公司获得项目开发资金,加快重庆国兴公司项目开发进度与现金回流,有利于公司项目的持续开发;加快对该项目的建设和销售,符合包括财信集团在内的所有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二次展期协议》、《三次展期协议》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58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3日,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兴地产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管理层决策新设房地产公司参与竞买重庆市大足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设立房地产公司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额度参与重庆市大足区经营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该议案在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也审议通过。

  近日,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棠城公司") 参与了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的,并于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让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受让人: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

  2、土地面积:30,665平方米

  3、土地位置: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2组

  宗地编号:DZ0020140036000号

  4、土地用途:商业/居住用地(B1/R2),其中其他商服用地分摊土地面积:0.6133公顷,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分摊土地面积:1.7172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分摊土地面积:0.736公顷。

  5、容积率:不高于1.5

  6、绿地率(%):不低于35%

  7、出让年限:其他商服用地40年;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

  8、成交价格:人民币91,994,400元

  9、建筑总面积:45997.5平方米。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棠城公司本次竞购土地成功后,增加了公司的土地储备;该地块所处重庆市大足区位置较好,通过产品设计、销售,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6版)
   第A002版:聚焦降息冲击波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要 闻
   第A006版:证券时报专家委员会2014年秋季论坛
   第A007版:证券时报专家委员会2014年秋季论坛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银 行
   第A010版:基金动向
   第A011版:市 场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公 司
   第A014版:公 司
   第A015版:公 司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4-11-2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