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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4-04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无 ●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3、会议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选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清伟律师和钟晓敏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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