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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4-06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4-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导致股份总额、非限售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7日回购了38,149,902股,依据相关规定,自股份过户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即失去其权利。 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8,149,902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二、股份变动原因 2014年9月1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具体请见2014年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截至2014年11月17日,公司回购股数量共计38,149,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成交的最高价为6.67元/股,最低价为6.4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49,999,844.84元,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非限售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三、股份总额、非限售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7,079,809股减少至2,988,929,907股。详见下表:
四、截止2014年11月21日(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9.74%上升至30.1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第十二条规定,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须履行要约收购和公告义务。 公司第二大股东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健康保险”)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9.99%上升至10.1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8号[2014])第十九条规定,和谐健康保险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五、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前提下,本次股份变动将增加201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六、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非限售股份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根据2014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章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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