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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9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3,826,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60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6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52%。 3、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10,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10,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8%;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3,826,5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10,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9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4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1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郭健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中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中环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实际金额、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的经营范围作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章程》(2014年11月修订)。 4、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9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11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9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作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的审计工作。 瑞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瑞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1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14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98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8日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 2.投票简称:彩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彩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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