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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02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27日,我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通知,该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重庆路桥”18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本次重庆信托卖出的“重庆路桥”加上2009年12月16日该公司出售的“重庆路桥”20,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09-027号),该公司出售“重庆路桥”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重庆信托出售“重庆路桥”后,持有公司股份135,78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本次出售公司股份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现变化。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股票代码:6001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9号附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邮政编码:40001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期:2014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司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津、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和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信托 指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发行人 指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自2009年12月16日-2014年11月27日,重庆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卖出“重庆路桥”股票达到其总股本5%的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重庆信托除持有重庆路桥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未来12个月内,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处置重庆路桥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自2009年12月16日-2014年11月27日,重庆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卖出重庆路桥股票达到其总股本的5%: 2009年12月16日,重庆信托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卖出重庆路桥股票20,530,000股,占重庆路桥总股本(412,610,000股)的4.98%; 2014年11月27日,重庆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重庆路桥股票181,540股,占重庆路桥总股本(907,742,000股)的0.02%。 截至报告日,重庆信托仍持有重庆路桥135,783,192股,占总股本的14.96%,为重庆路桥第一大股东。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本公司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买卖重庆路桥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重庆信托法人营业执照 二、重庆信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信托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签署日期:2014年11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翁振杰 日期:2014年11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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