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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合肥三洋 公告编号:2014-049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39号)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63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240,3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510,326.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7,730,053.16元。2014年10月2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4]3125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22,432,053.1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的账户34001478605053008241将该部分资金222,492,604.02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0,550.86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 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三聚环保”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4年11月25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三聚环保(代码:300072)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4年12月2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聚环保(代码:300072)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聚环保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2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用友软件(证券代码:600588),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用友软件"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7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签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以下或称"乙方")于2014年8月27日发布《重大合同中标公告》,中标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含ISCS、BAS、门禁)采购项目。近日,公司已与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正式签订《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含ISCS、BAS、门禁)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甲方情况介绍 1、 法定代表人:潘红卫 2、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3、 主营业务:地铁及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项目的策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其设计、监理;轨道交通系统设备、材料的租赁、销售;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招标及技术服务;地铁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沿线(站)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开发及管理;利用地铁及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的经营项目进行策划、开发、管理;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4、 注册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504号福州市科技信息中心大楼9-11层。 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 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关系。 7、 甲方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价:89,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陆拾万元整) 2、合同标的: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含ISCS、BAS、门禁) 3、完工时间:2015年12月30日开通试运行,最终以买方最新工程筹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为准。 4、付款:合同对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进行了详细规定。 5、质保期:所有系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自全线试运营开始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6、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乙方递交有效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7、违约与赔偿:合同对短装索赔、质量索赔、延迟交货或完工等情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规定了各种违约情形收取的违约金金额。 三、 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的顺利签约标志着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在综合监控系统领域中同时具有WINDOWS及UNIX平台技术能力与实施业绩的企业,体现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同时,该项目是公司继开辟深圳、成都、长沙、大连等地的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市场后,取得异地项目的又一重要收获,凸显了公司在地铁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竞争实力和服务能力。 本项目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85%,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2015年。 四、 其他 1、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保函,确保合同生效。 2、项目存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3、备查文件:《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含ISCS、BAS、门禁)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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