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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4-00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道柯 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道柯")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有效整合资源,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东方电缆为主体吸收合并东方道柯,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电缆继续存在,东方道柯依法予以解散并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东方电缆依法继承。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东方电缆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东方道柯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电缆存续经营,东方道柯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合并纳入东方电缆,及其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东方电缆承继。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各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5、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履行各自审议程序,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6、合并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 7、双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相关规定。 二、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情况 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与合并前保持一致。 三、 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东方电缆吸收合并后,业务上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运营效率,促进相关产业进一步发展。东方道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规定,吸收合并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合并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东方电缆将及时披露本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况。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东方电缆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和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4-00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相关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07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945,394.1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9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4】21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相关审议程序 2014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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