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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9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4-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2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9,213,576股股份、向天津广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4,606,788股股份、向天津嘉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187,438股股份、向天津分享星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818,648股股份、向浙江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938,968股股份、向杭州凯泰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39,840股股份、向杭州凯泰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954,662股股份、向天津华景光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70,618股股份、向北京华创盛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984,306股股份、向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992,15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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