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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 2014-84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近期正在筹划出售参股公司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股权,加快公司回笼资金,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11月28召开的2014年第6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8、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公告了《对外投资公告》,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并在公告中特别提示了本次对外投资主要风险因素。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资产出售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行为,同时承诺3个月内不再筹划上述事项。 2、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并认真考虑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对外投资公告中的风险提示。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83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 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关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宜华集团于2014年4月8日将持有公司3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8日。2014年9月19日,宜华集团将上述质押股份中4,00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相关质押解除手续。2014年12月2日,宜华集团再将上述剩下质押股份26,00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相关质押解除手续。 近日,宜华集团将持有公司26,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期限一年。此次质押股份占宜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6.55%,占公司总股本的8.02%。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7,085,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57,085,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8%。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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