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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4-01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4-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一年内滚动使用,并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履行相关程序。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07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945,394.1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9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4】21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1,945,394.12元。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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