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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4--091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集情况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4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12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班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数48,223,09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78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872,69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615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股份数35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655%。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董事补选的议案》 1、选举曹进先生为公司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943,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193%。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377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848%。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熊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8,188,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27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402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2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琴律师、徐建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湖北金环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编号:2014-092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等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1、公司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田汉先生、班均先生、曹进先生、钱丽华女士、熊新华先生;主任委员田汉先生。 2、公司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郭磊明先生、熊新华先生、郑春美女士、田汉先生、钱丽华女士;主任委员郭磊明先生先生。 3、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郑春美女士、郭磊明先生、熊新华先生、班均先生、钱丽华女士;主任委员郑春美女士。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熊新华先生、郭磊明先生、郑春美女士、田汉先生、钱丽华女士;主任委员熊新华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遵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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