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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2014-043、2014-044)。

  2014年11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201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2014年11月24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三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2014-048、2014-053)。

  目前,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有关各方正在抓紧时间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等各项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具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鉴于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涉及的核查工作量较大,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4年12月17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相关文件并复牌。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7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工作进程。公司预计于2015年1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4-080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1月14日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现核实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莱茵置业,代码:000558)自2014 年12 月15日上午开市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1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1月14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在延期复牌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中冠A、中冠B 公告编号:2014-0694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等各项工作,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限内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与重组各方沟通的结果,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或中止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特别提示

  (一)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沟通的结果,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或对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公告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特别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了特别说明,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在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公司董事会将每隔三十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4-077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7月21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于2014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4年8月6日披露。之后,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5日、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以及2014年9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延期复牌的公告》、2014年11月3日、2014年12月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延期复牌公告》。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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