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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3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15:00至2014年12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兴基铂尔曼酒店会议室(三层巴黎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 7、参加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关于收购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4.4%股权的议案》 3、《关于收购烟台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 —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号北京威卡威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26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2609;传真号码:010-60279917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丽娜 联系电话:60276313 传真:602799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号 邮编:102609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以下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62;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3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在本表的表决意见栏中选择相应的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画“√”。 3、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注:股东参会登记表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2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0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生产经营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计14,059万元收购全资子公司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4.4%股权的议案》 为了生产经营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计5,132万元收购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4.4%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烟台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生产经营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计479万元收购秦皇岛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持烟台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3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子公司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4.4%股权、收购烟台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3、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各业务环节的整合效率,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人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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