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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4-4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省风电公司”)是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满足省风电公司收购股权资金需求及保证风电项目前期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省风电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6,500万元用于省风电公司收购本公司所持华能汕头风电公司25%股权;3,500万元用于已列入国家“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韶关南雄前岭、河源和平紫云嶂、梅州梅江明山嶂和梅州大埔桃源等后续项目前期费用。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以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6号1401房 法定代表人:罗志恒 注册资本:39,645.2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省风电公司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其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省风电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次投资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 本公司本次对省风电公司投资的出资均为自有资金。增资前后,省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省风电公司增资,满足省风电公司收购本公司所持华能汕头风电公司25%股权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夯实其作为本公司风电资源整合平台,提升省风电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对省风电公司的战略定位。开展部分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有利于获取优质风电资源,提高本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比例,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4-3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给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华能汕头风电公司”)为我公司参股25%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风电公司”)为我公司控股100%子公司。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打造公司清洁能源投资开发统一平台,实现做大做强省风电公司的目的,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华能汕头风电公司25%股权转让给广东风电公司,转让价格为6,764.525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审批单位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能汕头风电公司为我公司三级子公司,我公司通过广东风电公司间接持有华能汕头风电公司25%股权。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其中6,500万元用于收购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5%股权,3,500万元用于韶关南雄前岭、河源和平紫云嶂、梅州梅江明山嶂和梅州大埔桃源等后续项目前期费用。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4-40)。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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