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12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4-096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胜生态产业园工程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及其进展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4年12月与河北大吾生态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主债权人”)签署了《东胜生态产业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协议金额约人民币1.5亿元。相关公告详见2014年12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东胜生态产业园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5)。

为避免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履行其他义务,近日,公司、乙方与河北东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金世界城市广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东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石家庄永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出质人”)完成了《债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合同”)的签署,丙方拟以其合法拥有的债权(租金收入)作为公司收取工程款的保障。此外,为保证上述担保债权的实现,各方拟通过资金监管的方式对租金收取账户进行监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乙方情况介绍:详见2014年12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东胜生态产业园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5)。

2、丙方情况介绍:

(1)河北东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焕敏

注册资本:贰亿元

注册地: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北大街158号紫晶苑1号楼25层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代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2)石家庄市金世界城市广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换菊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注册地:石家庄市桥东区正东街59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与管理,商业投资与管理,房屋租赁,买卖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外),物业管理(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3)石家庄东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保栋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

注册地:石家庄桥东区建设北大街80号

主营业务: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批发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4)石家庄永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理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

注册地:石家庄桥东区建设北大街80号

主营业务:投资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除外),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房地产买卖代理;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质债权

1、丙方以其基于不动产的租赁合同而享有的担保期限内的租金债权向甲方作质押担保,以保障甲方主合同债权的实现。

2、出质债权概况:

债权金额:暂定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甲方、乙方的工程验收决算金额为准。丙方承诺以其所持有的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租金收入及孳息质押提供担保,租金收入总体金额不小于债权金额。

(二)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约定的甲方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质权设立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消灭。

(四)担保效力

本担保为对担保债务的一项持续性担保,并不得因任何临时偿还全部或部分担保债务或任何其他暂时履行义务的事项而得以解除;独立于乙方在任何时候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担保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不受该等其他担保的损害或影响,且不受该等其他担保解除、再转让或免除的影响。

当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租赁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催告或提起给付之诉、申请诉讼保全、破产申请及破产债权申报等。

(五)担保落实

1、资金监管

本合同签署当日,丙方与甲方人员共同在双方认可的石家庄市银行机构开立共管账户, 并办理共管手续。

共管账户须不可提现、不开通网银、不办理通存通兑,非经共管双方共同办理手续,共管账户资金不得动用。

账户的共管期限为自开立之日起至主债务消灭。

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期间出质债权租金由租赁合同债务人直接支付至共管账户;

共管期间,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随时向开户银行了解余额及变动情况。

2、本合同签署后2日内,丙方将出质事项书面通知租赁合同全部债务人,并保证该通知已有效送达租赁合同债务人,并取得租赁债务人的回执交给甲方。

3、本合同签署后3日内,丙方将所持有的出质债权全部权利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及附件、借据、欠条等原件)及租赁合同债务人接受通知或就出质事项为承诺的证明文件(须租赁合同债务人签字确认)交付给甲方,自此,本合同项下质权设立。

四、本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约定了对主合同下公司应收工程款的保障,能够有效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或丙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二)本协议下的担保来源为丙方所持有的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租金收入及孳息,在此期限内,存在丙方的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延迟或不缴纳租金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债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4-097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中“七、股票期权成本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假设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绩效考核指标可以顺利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全部行权,据此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按当期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及存续时间分摊股权激励成本。上述期权理论价值对应的管理费用将在2015年至2019年之间进行分摊。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2年内分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3年内平均分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4年内平均分摊;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5年内平均分摊。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实施后对 2015至 2019年度各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影响数额如下(单位:万元):

期权数量

(万份)

期权价值(万元)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862.174,054.251,215.571,215.57842.95528.79251.36

由于公司可能存在业绩考核不能达标、激励对象因故取消期权等情况,将造成部分期权的注销,因此上述期权费用为最高值。期权的实际总成本可能会小于本次估算的成本。

更正为:“七、股票期权成本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假设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绩效考核指标可以顺利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全部行权,据此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按当期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及存续时间分摊股权激励成本。上述期权理论价值对应的管理费用将在2015年至2019年之间进行分摊。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2年内分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3年内平均分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4年内平均分摊;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5年内平均分摊。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实施后对 2015至 2019年度各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影响数额如下(单位:万元):

期权数量

(万份)

期权价值(万元)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862.174,054.251,215.571,215.57842.95528.79251.36

由于公司可能存在业绩考核不能达标、激励对象因故取消期权等情况,将造成部分期权的注销,因此上述期权费用为最高值。期权的实际总成本可能会小于本次估算的成本。”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中其他内容无变化。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聚焦广东自贸区获批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动 向
   第A011版:期 货
   第A012版:基 金
   第A013版:市 场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数 据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