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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6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4日,公司接到公司高管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先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 2、增持目的及计划:公司高管基于对中鼎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4年12月24日,公司高管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共计940,500股股份,成交均价为15.04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115,493,070股的0.08%。 5、本次增持前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公司高管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4,95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 6、本次增持后股份数量及比例:2014年12月24日,公司高管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40,5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1,115,493,070股的0.08%。增持均价为15.04元/股,增持投入总金额约为14,147,488.90元。本次增持后,公司高管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45,45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1,115,493,070股的0.12%。 7、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8、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公司高管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先生拟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视情况不排除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但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5%,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9、其它说明:公司高管方炳虎、易善兵、陈兴华、祝明元先生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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