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5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15:00至2014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4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喜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郑成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吕本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朱大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陈亚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7、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收购宁夏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0.5亿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申请的0.4亿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2014年11月29日及2014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分别进行,其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议案4、5、6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2、9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5日和2014年12月26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 (2)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投票当日,“诚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5为选举独立董事,则5.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5.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④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通过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15:00至2014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及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邹勇华 徐惊宇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2、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被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