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4-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11月28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4年12月29日前复牌,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5年2月28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拟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26%、24%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后,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与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及其关联方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聘请财务顾问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分别于2014年12月5日、12月12日、12月1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仍在与相关方及有关部门商议、咨询、论证。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12月2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争取于2015年2月28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四、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的,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