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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国企改A与国企改B基金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国企改A与国企改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书正文中关于持有人结构的相关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23日,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国企改 A: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2,027,724 份,占比 9.03%;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30,679,662 份,占比 90.97%。 国企改 B: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2,027,828 份,占比 9.03%;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30,679,558 份,占比 90.97%。 特此更正。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O一四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限于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机构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所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或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公告发布当天(2014年12月26日)富国天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4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3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5、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6、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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