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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因此上述“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本次分配的最低金额。(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2月3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元旦节”前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自2015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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