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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5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15:00至2014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24,894,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00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24,231,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83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6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189,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1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527,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6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09%。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3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4%;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3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4%;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3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4%;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6%;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龙大伟先生、张喜民先生、郑成武先生、张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2)选举张喜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3)选举郑成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4)选举张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蕊女士、吕本富先生、朱大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2)选举吕本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3)选举朱大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玉杰先生、陈亚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2)选举陈亚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3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27,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31%。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朱玉杰先生、陈亚丹女士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贺琴女士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7、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3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4%;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3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4%;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4%;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0.5亿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37,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3,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22%;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申请的0.4亿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37,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3,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22%;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9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与监事会各位董监事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晓勇 王秀娟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5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 年12月 29日下午15:30以现场方式召开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4)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5)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龙大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2)选举张喜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长龙大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郑成武、独立董事吕本富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2)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张蕊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吕本富、副董事长张喜民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吕本富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大旗、副董事长张喜民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4)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朱大旗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蕊、董事张文娟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龙大伟先生提名,聘任郑成武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2)聘任邹勇华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根据董事长龙大伟先生提名,聘任杨永森先生为人事总监,邹勇华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2)根据总裁郑成武先生提名,聘任顾思海先生、徐东女士、彭谦先生、涂勤华先生为副总裁、聘任庄宁先生、张乐先生任专务副总裁、聘任秦宝剑先生为总裁助理;另聘任徐惊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董事、高管简历: 龙大伟先生,1963年9月生,研究员,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校三联试验工厂厂长、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副总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现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73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喜民先生,1963年2月生,研究员,博士,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工委书记。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成武先生,1969年5月生,硕士,清华大学反应堆工程、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项目经理,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总裁办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北京华控通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专务副总裁、副总裁兼运营总监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86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文娟女士,1968年2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大学财务处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等。现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蕊女士,1962年6月生,教授,博士,博士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高校教学名师。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首席教授、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本富先生,1965年10月生,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等。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实验室主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大旗先生,1967年8月生,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学家》杂志(法学核心、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副主编,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思海先生,1963年12月生,硕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部副部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河北华控弘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东女士,1964年2月生,硕士,清华大学化学系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党委副书记、企管部部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27股,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43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谦先生,1970年1月生,硕士,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运营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涂勤华先生,1952年11月生,工学硕士,清华大学导航与自动控制专业毕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江西省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江西省档案局局长。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勇华先生,1970年9月生,会计师,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专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永森先生,1964年5月生,博士,副教授,四川大学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副教授,北京清华视清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京鹰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专务副总裁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庄宁先生,1962年12月生,教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毕业。曾任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副主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乐先生,1968年10月生,硕士,Syracuse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曾任美国Materials Research Corporation公司市场与销售部产品经理,美国加州KLA-Tencor公司销售与市场部项目主管,美国CHINAMALLS.COM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AFLEA网络技术公司首席策划官,美国Transtech Consulting Group高级合伙人。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宝剑先生,1975年5月生,本科,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5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14 年12月 29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朱玉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简历: 朱玉杰先生,1969年4月生,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中国金融协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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