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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4-8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4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曼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沙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9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沙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沙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沙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为合捷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对象合捷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而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截至2014年12月29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9497.8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13500万元 3. 成立时间:2007年7月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荣三街1号 5.法定代表人:柯明 6.经营范围: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日用消费品、醋、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木及木制品、鞋帽伞及其零件、贱金属及其制品的国内外采购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仓储、流通加工、配送、通关、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际快递)、信息处理及有关咨询服务;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从事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7.股东构成:
8.合捷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公司与永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捷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3300万元担保的议案》。该项综合授信额度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合捷公司拟重新向工行南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合捷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合捷公司的股东永捷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合捷公司45%股权质押给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股权质押合同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合捷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经营。虽然公司本次为合捷公司提供银行授信的担保金额的比例大于公司持有合捷公司的股权比例,但永捷公司将持有的合捷公司45%股权质押给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合捷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其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将加强对合捷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的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合捷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99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91%,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9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4年12月29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的股东一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百工业”)将其持有的金辉公司的11.7074%股权分别转让给朗艺设计有限公司、三联浆纸有限公司、顺仁有限公司、周文捷(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总计人民币173,851,118元。本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中放弃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所涉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 公司名称: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1381万美元 3. 成立时间:2006年2月 4.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 号 5.法定代表人:莫赞光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 7. 股东构成
8.金辉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黄丙娣女士担任金辉公司的董事,公司与金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金辉公司其他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受让方及受让情况简介 1.朗艺设计有限公司 朗艺设计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3月20日;注册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海港商业大厦13层;该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2.三联浆纸有限公司 三联浆纸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8月17日;注册地址:香港上环永乐街177—183号永德商业中心1207室;该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3.顺仁有限公司 顺仁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柯士甸道122号丽斯中心12楼A室;该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4.周文捷 周文捷先生为香港居民。 本公司与朗艺设计有限公司、三联浆纸有限公司、顺仁有限公司、周文捷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受让情况: 一百工业出于自身经营需要,拟将其持有的金辉公司的11.7074%股权分别转让给朗艺设计有限公司、三联浆纸有限公司、顺仁有限公司、周文捷,转让情况如下: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金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公司对金辉公司没有实质控制权,因此,金辉公司仍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董事会决定放弃权利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给金辉公司未来股改上市创造有利条件,更好地推动金辉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因此,公司决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金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且公司向金辉公司派出的董事仍为2 名(金辉公司董事共7名),公司对金辉公司仍没有实质控制权,金辉公司仍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五、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金辉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金辉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关于放弃权利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对本次公司放弃权利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了给金辉公司股改上市创造有利条件,推动金辉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因此,公司在本次金辉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中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金辉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金辉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没有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说明 目前金辉公司尚未有未来股改上市的具体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9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资产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应收账款损失、其他应收款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25,762,509.07元。本次核销资产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核销应收账款13,719,996.03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该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1)核销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佛山冠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丰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公司”)应收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公司”)货款合计11,718,519.21元。华塑公司曾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13年2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塑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目前,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货款无法收回。 (2)核销公司应收佛山嘉丽植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丽公司”)货款1,025,902.81元。嘉丽公司曾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11年11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嘉丽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目前,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货款无法收回。 (3)核销长丰公司应收佛山市高明新时代文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公司”)货款975,574.01元。长丰公司向法院起诉催收该项货款,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裁定新时代公司归还长丰公司上述货款,后因新时代公司资不抵债,其资产拍卖所得款无法支付全部欠款,执行终止,目前,新时代公司已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货款无法收回。 2.核销其他应收款2,533,763.25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该项其他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核销公司应收嘉丽公司往来款2,533,763.25元。嘉丽公司曾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11年11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嘉丽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目前,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款项无法收回。 3.核销长期股权投资9,508,749.79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该项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1)核销对华塑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4,081,294.93元。华塑公司曾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3年2月将华塑公司移交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破产管理人,华塑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对其不再拥有控制权。后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塑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目前,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投资无法收回,因此将该项投资进行核销处理。 (2)核销对嘉丽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5,427,454.86元。嘉丽公司曾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1年11月将嘉丽公司移交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破产管理人,嘉丽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对其不再拥有控制权。后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嘉丽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目前,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投资无法收回,因此将该项投资进行核销处理。 二、上述核销资产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合计25,762,509.07元,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三、公司为催收欠款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1、财务人员发催款函、对账单确认往来欠款; 2、销售人员催讨逾期应收账款; 3、外部审计师发询证函确认往来欠款; 4、专门人员追讨欠款; 5、通过发送律师函、提起法律诉讼; 6、公司财务部门对所有核销应收账款建立备查账目,保留相关资料以备以后继续追索。 四、会计处理的方法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欠款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帐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实际情况,逐项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对出现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核销款项为历史形成的坏帐,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2014年资产核销事项的独立意见》、《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25,762,509.07元,本次核销款项为历史形成的坏账,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拟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应收账款损失、其他应收款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25,762,509.07元。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9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拟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应收账款损失、其他应收款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25,762,509.07元。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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