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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8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张跃华因在外地出差,委托董事曾胜强代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薛宁、程燕娟、黄洪,高管张伟松、李国政、周青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拟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通新源注册资本增加至8,700万元,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增资347.86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总额为2,809.46万元,占通新源出资比例由30.77%调整为32.29%。公司将根据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享有通新源出资建设的南山创意大厦的相应使用面积。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对佩博利思增资350.00万元,出资比例从28.00%调整为49.00%;原有股东傅德亮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增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从44.00%调整为32.00%;资健出资金额不变,为140万元,出资比例从28.00%调整为14.00%;新引入自然人股东潘腾先生和杨键先生拟以现金各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各增加为2.50%。本次增资后佩博利思注册资本由500万增加至1,000万元。 佩博利思本次拟引入两位自然人股东,同时向部分股东增资扩股筹措资金,用于佩博利思开辟互联网事业部,为其专业拓展O2O平台的开发及应用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组成人员为曾胜强(主任委员)、方进、张跃华、李连和、钟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组成人员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刘小清(主任委员)、李连和、曾胜强。 公司原独立董事李连和先生于2014年8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马映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补选马映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8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增资347.86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共计出资2,809.46万元,在通新源的出资比例由30.77%调整为32.29%。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拟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通新源注册资本增加至8,700万元,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增资347.86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总额为2,809.46万元,占通新源出资比例从30.77%调整为32.29%。 以上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投资项目的相关主体 2010年3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深圳市通新源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典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联营企业深圳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并引进新股东的议案》,通新源公司引进新股东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提高至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增加至588.20万元,持股比例29.41%。 2012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通新源公司注册资本提高至4,000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增加至1176.40万元,持股比例29.41%。 2013年4月8日,通新源公司原股东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3.53%股权转让给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新源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176.40万元,出资比例为29.4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76.40万元,出资比例为29.4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41.20万元,出资比例23.53%,深圳典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706.00万元,出资比例17.65%。 2013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通新源注册资本调高至8,000万元,公司出资增加至2,461.60万元,持股比例30.77%。 公司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本次拟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通新源注册资本增加至8,700万元,其中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增资347.86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总额为2,809.46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注:新纶科技本次新增出资为368.42万元,其中增加通新源注册资本156.42万元,占通新源出资比例调整为30.09%;另向通新源投入建设成本212万元,计入通新源资本公积。)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西海岸大厦娱乐室 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通新源总资产7,732.04万元,净资产7,707.18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9.9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4年9月1日,通新源总资产7,660.48万元,净资产7,653.64万元,2014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3.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通新源设立的目的是通过资源合作,向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得建设用地用以建设通新源股东单位所需的总部和研发中心。通新源除作为总部及研发中心的建设主体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主体外,不对外开展其他业务。 根据南山区政府深南工纪[2011]29号《工作会议纪要》的决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将提供位于南山区南海大道以西、深南大道以北的行政办公用地用于通新源公司出资建设南山创意大厦,用于其股东单位公司总部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费用、勘察设计费、建设施工费、工程监理费、水电消防、验收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南山创意大厦建成后,产权归南山区政府所有,同时拥有建筑面积15%的使用权;通新源公司拥有建筑面积85%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或产权期限。 通新源公司对85%使用权的建筑面积,只能交由其股东按照在通新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应享用使用面积,作为股东单位的总部和研发中心使用,不得作为公司批量生产场所,也不得从事不符合环保要求或者影响办公环境的产品试制,不得转租第三方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2011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通过联营企业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的公告》(编号:2011-031)。 2014年12月,该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该项目建设总成本预计为8,903万元,建设面积为19,938.97平方米,将于2015年1月份投入使用。 公司将根据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享有通新源出资建设的南山创意大厦的相应使用面积。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总计347.92万元,不会对公司日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在深圳市内将拥有自己的总部大厦,对公司未来发展、提高研发条件、引进高端人才等方面均具有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8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参股公司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佩博利思”)增资35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共计出资490万元,出资比例由28%调整为49%。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资参股成立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傅德亮先生、资健先生共同投资500万元设立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40万元,持股比例为28%。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出资参股成立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4-040)。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佩博利思增资350.00万元,出资比例从28.00%调整为49.00%;原有股东傅德亮先生拟现金方式增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从44.00%调整为32.00%;资健出资金额不变,为140万元,出资比例从28.00%调整为14.00%;新引入自然人股东潘腾先生和杨键先生以现金各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各增加为2.50%。 本次增资后佩博利思注册资本由500万增加至1,000万元。 佩博利思本次拟引入两位自然人股东,增强无纸化办公事业部的管理团队力量,同时向部分股东增资扩股筹措资金,用于佩博利思开辟互联网事业部,为其专业拓展O2O平台的开发及应用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投资项目相关主体 本次拟引入的新股东情况如下: (1)自然人:潘腾 男,中国籍,1976年出生,身份证号码:36010219760510****,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担任Acer宏碁电脑华南区大区经理、优派显示设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华南区大区经理、广东省铁路投资集团粤铁科技公司销售总监,2014年8月以来,任佩博利思市场总监一职。 潘腾先生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自然人:杨键 男,中国籍,1974年出生,身份证号码:43300219740321****,湖南政法学院毕业,曾担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银通公司运营部南区总经理、银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深圳市优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业总监、嘉银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4年8月以来,任佩博利思市场总监一职。 杨键先生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126000468231 3、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105国道大石段838号A1栋758 5、法定代表人:傅德亮 4、注册资本:五百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4年7月17日 7、营业期限:2014年7月17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4年11月30日,佩博利思总资产344.29万元,净资产337.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3.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本次引入新的股东及现有部分股东增资后,佩博利思的股东及出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增资协议,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协商后同意由甲方(傅德亮)、乙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增股东(潘腾、杨键)以货币方式向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万元,为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 2、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本次增资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增资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3、甲方、乙方及新增股东缴付出资之后,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据此向甲方、乙方及新增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广州佩博利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引入新的股东,同时现有部分股东增资,计划利用公司各股东的资源、业务及客户优势,在现有无纸化办公业务基础上,开辟互联网事业部,专业拓展O2O平台的开发及应用业务,本次现有股东增资的资金将用于相关技术研发、设备购买费及业务开展,为该业务发展的提供资金保障。 2、本次对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且投资总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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