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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邮储银行个人 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邮储银行开展的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参与基金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的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1)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费率;(2)各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邮储银行,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邮储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邮储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0 网址:www.psbc.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2015倾心回馈” 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的“2015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一、活动时间 2015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参与基金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该活动适用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客户。对于已在本次活动前享有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长期投资”优惠活动的老客户,在活动期间内,其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一律按八折优惠;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老客户的基金定投优惠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4、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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