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0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南通润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船务")作为共同卖方合作建造6艘木片船的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 2013-038)。 公司基于与明德重工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提出了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申请。2014年12月26日,法院受理了公司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公司拟作为重整方对明德重工进行重整,接收其与造船相关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实际情况以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为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暨股票、债券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7)。 就木片船项目下木片船-4#(船体号:MD148),根据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签署的《船舶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内合同"),以及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作为共同卖方与国外船东签署的《船舶建造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外合同"),均约定船舶应于2014年5月31日交付。现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实际于2015年1月5日完成了内合同项下向公司交付该船舶的义务,同时,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作为共同卖方完成了外合同项下向国外船东交付该船舶的义务。 截至目前,明德重工尚在维持生产经营。双方合作建造的木片船项目中,已完成交付4艘,分别是木片船-1#(船体号:MD145)、木片船-2#(船体号:MD146)、木片船-3#(船体号:MD147)及木片船-4#(船体号:MD148)。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0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舜天船舶,证券代码:002608)2014年12月30日、12月31日和2015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告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其他事项说明: 2014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暨股票、债券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7)。公司基于与明德重工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提出了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2014年12月26日,法院受理了公司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公司拟作为重整方对明德重工进行重整,接收其与造船相关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实际情况以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为准)。 上述事项对公司2014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确认相关事项的损失之后,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