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在2014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明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33,276,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1,776,000股的76.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3,276,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1,776,000股的76.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蒋明先生、胡英女士、毛绍融先生、赵大为先生、陈康远先生、顾昶女士、程惠芳女士、谭建荣先生、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程惠芳女士、谭建荣先生、赵敏女士为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1.1 关于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蒋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1.2 关于选举胡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胡英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1.3 关于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毛绍融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1.4 关于选举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赵大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1.5 关于选举陈康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陈康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1.6 关于选举顾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顾昶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2 公司拟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1.2.1 关于选举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程惠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2.2 关于选举谭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谭建荣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至2016年4月。 1.2.3 关于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赵敏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至2016年4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陶自平先生、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申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关于选举陶自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陶自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2 关于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3,276,90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李立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六、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