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5-00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2015-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4-049 公司董事会一直以来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并寻求所有可能避免股票终止上市的方案。公司在2012年11月23日、2012年12月17日、2014年5月23日分别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方案》进行了审议,但这三次的方案均未获得通过。 2014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0万元至-7,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0,349万元至-143,349万元。《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告》已披露于201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8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至少需同时达到:(1)期末净资产为正值;(2)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方能达到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要求。 目前,本公司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为争取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及严控成本,重点抓好国外订单的生产和国内订单的投标。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实现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