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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5-00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9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8日(周四)至2015年1月9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8日15:00至2015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18号新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亿中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100,342,13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213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名,代表股份882,0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0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100,314,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989%;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数2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42%。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亮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蔡亮发先生就任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00,322,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1,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7.7211%;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553%;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23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00,322,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1,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7.7211%;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553%;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23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同意100,322,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1,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7.7211%;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27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00,322,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1,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7.7211%;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553%;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23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桑士东律师、都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5-00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月9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卢其勇委托董事黎昌军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曾令秋委托独立董事赵洪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亿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蔡亮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亮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蔡亮发先生简历已刊载于2014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蔡亮发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蔡亮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亮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8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蔡亮发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总经理的年薪确定为税前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全文刊载于2015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总经理蔡亮发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公司总经理薪酬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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