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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57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A,基金代码:165706)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B,场内简称:双翼B ,基金代码:150068)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一)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翼A、双翼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双翼B将终止上市。 (二)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时双翼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双翼A 份额在最后一个双翼A 的开放日赎回、或是在届满日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者不选择的,其持有的双翼A 份额将于届满日被默认为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 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日与双翼B 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双翼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选择申请,双翼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作出选择申请。 综上,基金管理人决定,2015年2月13日为双翼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双翼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双翼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双翼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双翼A份额的,其持有的双翼A份额将于2015年2月16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三)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基金份额转换日的确定 双翼A和双翼B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2月16日。 2、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双翼 A、双翼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双翼A份额和双翼B份额份额转换公式为: 双翼 A 份额(或双翼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双翼A(或双翼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翼A(或双翼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翼A(或双翼B)的份额数×双翼A 份额(或双翼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双翼A、双翼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双翼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双翼 A 份额(或双翼B 份额)的转换比率、双翼A(或双翼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双翼 A、双翼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0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28日,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已刊登在2014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015年1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38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编号:临2015-00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接到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关于申请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停牌的通知》,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8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14-043号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5日接到国资公司通知,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由我司披露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14-044号、2014-045号、2014-046号、2014-049号、2015-001号公告)。 2015年1月9日,公司接到国资公司《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通知》:目前,国资公司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转让所持海南椰岛全部国有股份的交易工作,现就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海南椰岛国有股份事宜已呈报海南省国资委,海南省国资委正在审核相关申请文件。待该申请事项获得海南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国资公司将立即启动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海南椰岛共计78,737,632 股股份(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17.57%)的公开征集程序。 由于本次国有股份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 关于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公告,自2015年1月5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为保证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恢复上述业务。 (2)投资者若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网站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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