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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07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8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丽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海通证券"一海通财o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010号,投资期限28天,约定年化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到期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25%,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0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8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海通证券"一海通财o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010号,投资期限28天,约定年化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到期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25%。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08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经董事会五届三十次会审议通过,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9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327,4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279,998.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364,142.6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4年4月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滚动使用不超过 2.4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总额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款4,903.18万元。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海通财o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购买其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010号 2、产品类型:保本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 万元 4、投资期限:28 天 5、挂钩的特定标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 6、约定年化收益率:本产品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25%。 7、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8、产品募集资金用途:本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5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里庵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88天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5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15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61.63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8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9《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2、2014年5月1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签订《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5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3、2014年6月25日,公司购买了民生保腾C2013014号专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9,600 万元,投资期限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6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3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到期尚未赎回。 4、2014年8月2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签订《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8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4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34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11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59《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5、2014年11月28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海通证券"一海通财o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o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12月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6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5.9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12月3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4-063《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海通证券"一海通财o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企业定制版2015010号,投资期限28天,约定年化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到期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25%,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国风塑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国风塑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五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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